今日消息,剧白鹿视频报道,广东广州25岁小伙入职第一天,被HR告知招错人补偿50元,很无奈。
吴先生说,自己的专业是视频剪辑,去公司面试的岗位也是剪辑岗位。当天下午面试完,HR告诉自己被录取了,期待薪资7000元,公司录取后给7500元。约好入职时间,当天在公司待了一个多小时,人事才来找吴先生说,名字对不上,招错人了。
他们要招的是编导,不是剪辑,一直在说抱歉,补偿了50元打车费。吴先生表示自己也很无奈,找了两个多月的工作,好不容易找到工作,公司还招错了。
有网友认为,双方已经达成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协议,现在公司突然说招错了,等于反悔了,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理论上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。
律师提醒,劳动者在承诺入职后,应诚信履行承诺,不得随意反悔,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入职的,应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,争取获得理解,避免出现纠纷。
与用人单位达成口头协议后,可要求用人单位发出书面的录用通知,对已达成的意向进行确认,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对于求职过程中形成的沟通记录,应注意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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