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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进一步规范“老年代步车”(含三轮、四轮电动车)市场经营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今年以来,江西省会昌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,持续开展“老年代步车”(含三轮、四轮电动车)专项整治行动。
专项整治行动中,执法人员重点对电动车经营单位销售的三轮、四轮电动车和随车附带的《产品合格证》《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》是否一致进行检查,严厉查处无照经营,销售无CCC认证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器、蓄电池、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,打击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;向各经营户宣传《认证认可条例》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,同时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发放《致全县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销售、购买非标三轮、四轮电动车的一封信》,督促各电动车经营户不采购、不销售未获得CCC认证、未列入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、出厂资料不全车辆,严禁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非标电动三轮、四轮车,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引导群众不购买、不使用非标车辆。不得以“不用挂牌不用驾驶证”等名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。
据统计,截至目前,会昌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电动车销售店136家次,发放《致全县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销售、购买非标三轮、四轮电动车的一封信》500份,签订承诺书67份,责令四家电动车经营店下架停止销售无CCC认证的电动车头盔。
该局提醒消费者,要通过正规的经销商购买电动自行车,核对铭牌、CC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资料,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,拒绝购买非标三轮、四轮电动车。如买到不合格产品或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(吴贤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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