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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网财经讯8月22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,瑞昌两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合计被罚110万元。另有7名责任人被罚。
具体情况如下:
瑞昌九银村镇银行因违规发放经营贷用于购买住房被罚款30万元。此外,该行相关负责人高志坤被处以警告。
瑞昌农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,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、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被罚款80万元。
此外,该行共有6位相关责任人被罚,具体情况如下:
朱汉方、周亚平、桂芳对贷款管理不到位,集团客户最终形成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被处以警告;
黄辉东、刘鹏、张瑞娟对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,被处以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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